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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子女遗产继承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9-12 15:45:19
现在虽然多数独身子女,但也会出现两个子女的情况,而以前多个子女的情况更是长见,随着城市发展,房价越来越高,许多人都无法承受,而原先有房的,但又多个子女的,出现继承房产纠纷的不在少数,如何可以和睦的解决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许多人关注的。那么多子女继承房产该如何继承呢?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无遗嘱、遗赠等情况下应由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或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首先,房子是该父亲名下,无论两套房子定性为该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该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长子Y都没有理由独自占有该房,但是这里有一个细节很需要注意,因为可能绕过产权继承问题,即:拆迁。拆迁就是把房子拆了,不存在了,再另外补偿,所以这种情况房子的产权就可能在这个过程中灭失,因为负责拆迁工作的人员可能并没有那么专业的法律知识,有些地方的拆迁程序也没那么细致,该父亲去世,母亲没有民事行为能力,Y一家又是长年居住在该房中,有可能造成这样一种情况,即Y私自以代理人的身份签订拆迁补偿合同,再独占拆迁补偿,这种情况下房子产权的附加财富就等于间接转移到了Y手上。建议可以马上起诉,要求立刻对该父亲的遗产进行确权并继承,主张权利。
  至于证明长子Y的不孝顺,从描述来看,Y的不孝顺主要表现为冷暴力,也就是冷漠对待,不理不睬,那么这方面主要还是靠证人证言,比如你说的邻居,最好能说服邻居出庭作证,否则这个证明力不强。
  法条依据:《继承法》十三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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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利明,北京京优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设立人),执业律师,具有房地产经济师、土地估价师、证券从业等职称或者从业资格。擅长精通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政府法律顾问、房地产重大纠纷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