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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转帐记录没有借条如何主张债权

发布时间:2017-09-12 15:50:54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碰到一些亲戚、朋友之间的借款,债权人因碍于亲戚、朋友面子关系,在借款时没有要求债务人出具借条或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转帐记录。届时债务人逾期不付款或想赖掉债务。此时债权人应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民间借贷一般以借条、借款合同来成立借贷合同,以此证明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对没有借条、借款合同只有转帐记录的借款,当事人以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口头约定来主张成立借贷关系的,或能证明双方确实以达成借款合意的,亦成立借贷合同成立,该借贷合同自钱款实际交付借款人或借款人指定、认可的接收人时生效。

因此,在缺乏借款合同和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若债权人仅以汇款凭证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因转帐凭证仅能证明其向对方当事人实际交付了款项而无法证明该款项的缘由和目的,在对方当事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其他关系抗辩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进一步提供证据。对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查明债务属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经法院向当事人释明,由债权人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后,法院按其他法律关系审理。债权人坚决不肯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驳回的,债权人可按其他法律关系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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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利明,北京京优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设立人),执业律师,具有房地产经济师、土地估价师、证券从业等职称或者从业资格。擅长精通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政府法律顾问、房地产重大纠纷等业务。